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发布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今天,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实现适用一般程序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动向社会公开。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要注重对被处罚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的保护,避免因公开信息不当侵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总局发文:药品标准有重大变化
昨日,药品管理法,征求意见,药品标准即将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的11月22日,总局也曾发出《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新征求意见稿和旧版意见稿有较大出入,看来正式稿的真面目到底如何仍有较大变数。昨日(12月1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2018年1月18日前,社会各界可提出意见。《意见稿》明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不得生
CFDA公开征求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意见
12月20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请于2018年1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aochy@cde.org.cn。附:临床急需药品有条件批准上市的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快具有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上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
上海十部委联合发文 耗材、药品回扣专项行动进行中
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线索为突破口。上海卫计委今日又发重磅文件,按照文件进度安排,目前处于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月上旬将会有一些企业被上报司法机关查办。具体目标是:围绕“摸清家底、理顺关系、公开透明、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以重点领域
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率先试点后,7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并实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行先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创新改革。这一试点启动后,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注册证,然后委托给有资质和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从而实现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的“松绑”,让创新成果更易问世。以往,我国医疗器械的注册与生产两大环节被“捆绑”在一起,必
绿叶制药旗下调脂药物血脂康正式获准在港注册上市
上海2017年12月4日电 /美通社/ -- 绿叶制药集团(02186.HK)宣布其心血管治疗领域产品血脂康胶囊已正式在香港获准注册上市。血脂康是绿叶制药自主研发的天然他汀类调脂药物,是目前国内首个拥有大型循证证据并已完成美国FDA二期临床研究的国际公认的国产调脂药品牌。作为绿叶制药旗下的核心产品之一,血脂康胶囊由特制红曲发酵精制而成,是包含多种有效成分的纯天然药物。血脂康的降脂疗效经由中国冠心病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实行药品与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关联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yuanlj@cde.org.cn。附件:原料药、药用辅料及
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维护药品注册申请人及药品审评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加强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确保药品审评工作合法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起草了《关于加强药品审评审批信息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征求
发改委发文:严打药品价格垄断
总理8字特批后,发改委针对原料药、短缺药出台价格行为指南。发改委表示,对于药品价格垄断行为,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打不懈。昨日(11月23日),发改委发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醒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指南的出台可谓是“千呼万唤”,前一段时间,一药品短缺,就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几日
总局关于调整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公告(2017年第134号)
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为建立审评主导的药品注册技术体系,实现以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持的审评审批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