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所(院)长1人,副所(院)长2人。二、报名条件与资格要求(摘要,详见网页)(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报名所(院)长应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报名分管科教、医疗副所(院)长的人员应具有教授或研究员、主任医师职务;现居海外应聘正、副所(院)长的人员应具有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5.具有中国公民身份,身体健康。
6.原则上所(院)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副所(院)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二)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条件
1.所(院)长:在血液学研究领域或血液病临床方面有15年以上工作经历,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国家的重大、重点课题(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并做出显著成绩;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10篇以上并被同行认可和引用。
2.科教副所(院)长:在血液学研究领域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国家的重大、重点课题(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并做出一定成绩;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并被同行认可和引用。
3.医疗副所(院)长:从事15年以上血液病临床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或学术地位,并具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临床管理经验与能力;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并被同行认可和引用。
三、选拔程序与遴选方式、待遇及管理(详见网页)
四、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联系方式。2.发表论文目录、获奖情况和其它可以证明个人能力及研究水平的材料。
3.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等复印件;填写、提交《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报名登记表》(见网页)。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以收到为准)。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或将材料寄至指定地址。
对报名合格者进行公开选拔面试与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卫生部人事司:周长强中国医学科学院:孔群、王焰电话:6510592065105978;传真:65133083E-mail:zzb@pumc.edu.cn报名地址:北京东单三条9号中国医学科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编:10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