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业在销售渠道中面临着巨大的信用风险:客户不履行合同;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呆账、坏账损失严重 …… 中国很多企业因为被他人拖欠和赖账,最终倒闭破产了 ……面对这样的呆赖客户,合作还是否进行到底?
案例:A片区发来一份传真,向销售部樊仁部长汇报了经销商林雨的收款情况,并谈了自己下一步行动的意见。原来,经销商林雨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了,没有发货,也没有回款。现在,A片区刘培经理走访了林雨,并试图清理该客户。但是,该经销商提出要继续进行业务往来,要求发A、B、C三个产品的货,以前的货款及本次一起分二次结算,一次是年底,另一次是来年的第一季度,否则,就不给货款了。显然,刘培经理知道该经销商在耍赖,所以在传真件上说:该客户是呆赖客户,目前应收帐款16000元,如继续展开业务,原则上要求每发一笔货必须先打款,所欠货款逐步结算。
樊仁部长就此事向王总进行了汇报,也谈了自己的看法:要想收回客户林雨的全部货款,只有继续进行业务往来。如果不进行业务往来,货款只怕难以全部收回。王总听后,谈了自己的意见:一是必须签定还款协议,对以前的货款有一个交代;二是必须订立新的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防止被该客户套进去。
过了二天,樊仁部长就经销商林雨清理的进展情况再次进行了汇报:A片区刘培经理已经按照要求与林雨谈了,并且已经收了5000元的货款,此外还签了还款协议和订立了新的经济合同,都已经传回了公司。在传真件上,樊仁部长大笔一挥,写了自己的意见:客户有一定诚意,可以发货,请王总批示。
王总仔细看了还款协议书和经济合同,感到樊仁部长那里存在问题:一是该还款协议竟然包含了本次的回款5000元,这样的协议有多少诚信?而且货款仍然分二次结算,一次是年底,另一次是来年的第一季度;二是合同的付款条件很明确,必须在三天到货后回款70%,但还款协议却是年底结算一万元。不难看出,还款协议与合同是矛盾的。究竟是执行还款协议还是执行新的合同?
王总对樊仁部长语重心长地讲:要做生意可以,但要按照生意的规矩来做。一是欠款归欠款,对于欠款必须有说法,如何逐步在年底之前还清?二是现在的业务怎么做?要按照现在的规矩来做!按照合同要求来做。三是合同上一定要有对方的银行户头和帐号,这是起码要做到的。对此,王总要求樊仁部长继续与A片区刘培经理联系,要求刘经理在原则问题上必须跟客户讲明确,要求到位!谁知道樊仁部长来了一句:我们现在可以这样要求客户,但是客户未必可以接受。况且,客户有可能转行做其他的生意!
王总听到这里,马上就来了火,狠狠地批评了樊仁部长:作为一个部长,一定要有自己的态度,原则立场要坚持!紧接着,王总继续讲到:业务往来涉及的都是经济问题,明显存在风险的问题却视而不见,心存幻想,只会加大风险。因此,业务问题上态度不能半点含糊,原则力一定要强,否则会害了片区。对于这样的客户,我们不能存在试图通过业务往来的侥幸心理把货款清收,相反,为什么要把对方的银行户头与帐号弄清楚,目的是很明确的。而新的合同上却没有。况且,你还清楚地知道客户有转行的动向,更不能放松警惕了。如果对方有诚意,我们可以先发货过去,货到后先收钱再给货!樊仁部长马上采取了措施,通知刘经理进一步与林接洽,一定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客户的工作。
王总这样处理呆赖客户和批评部长对吗?请大家谈一谈自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