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03-03-17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体制。
四、面向市场,培养社会需要高素质人才。
五、拓宽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西部建功立业。
六、切实解决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的有关问题。
七、放宽政策,鼓励人才合理流动。
八、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政策。
九、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秩序。
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