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进沪就业的,须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1、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
2、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就业协议书;
4、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认证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6、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毕业生父母一方“支边”、“支内”或常住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出具由户籍管理部门盖章的有关证明。毕业生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应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的受理在每年1月3日开始,一般截止到每年的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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