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通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用人单位应当从工人劳动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工资报酬,计算工资的方式可以用小时、日、周、月。在工资支付上,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从银行给民工发工资。银行也鼓励民工开设独立账户,逐步推行民工个人账户,银行将按照劳动合同给民工支付工资。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时,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用人单位除遇到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外,不得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如用人单位是因为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迟发工人工资,但不得拖过30天。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劳动关系的有关负责人说:“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或者是不予支付,民工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