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生物谷 >> 人才 >> HR动态 >> 正文
  

IT人如何面对新劳动合同法

2008-3-13 11:40:50 信息来源:电脑爱好者 
  •   IT人如何面对新劳动合同法

“铁饭碗”时代重来?

一部新法,为难了企业,成全了员工。过了2008年1月1日这个槛,不少人欢呼说:“铁饭碗”的时代又重新到来了!而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彭光华教授看来,新法是为了帮助企业培养人才,而不是损害企业的利益。

他说:“人才的形成是靠一种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竞争得来的,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形成长期稳定劳动关系的唯一途径。”因此,新法对企业最大的挑战,在于内部“柔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在企业内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体系。而贾富春律师也表示,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至关重要,否则,企业就只能“养”着一帮吃“大锅饭”的人,早晚会被市场淘汰。

实际上,不少大企业已经开始关注竞争机制的建立问题。竞聘上岗的制度也逐渐开始实施。只要满足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技术等条件的要求,十几个员工可以同时竞聘一个岗位。一句话,如何保持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热情、促进能力转型,是企业管理者必须解开的困局。

2007年7月,企业的HR们比以往更忙碌了。“往年这时候,是招聘的高峰,忙碌是难免的;而今年,又增加了学习新法的内容。管理层对新法很重视,因为它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从7月到现在,IT企业大大小小的培训、讲座、沙龙一拨接一拨,一轮连一轮。在北京的一个新法培训沙龙的现场,记者从会议组织人员那里了解到,参会的HR来自大中小各类企业,沙龙的300多个席位全部排满。不少人力资源培训师又迎来了事业的春天,忙的时候,一天要赶好几场,还要在全国各地飞来飞去地作培训。

据记者了解,不少IT企业的HR都表示,在学习了新法之后,很担心自己需要的人才留不住,而不想留下的员工又赖着不走。为了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HR会更倾向于招聘已经有类似工作经验的人才,甚至是返聘已经退休的人员,而对应届毕业的大学生,态度则谨慎,需要增加多轮面试、笔试,全面考察。

听到这个消息,估计不少应届毕业生更郁闷了。本来工作就难找,如今还要面临更加“苛刻”的选拔机制。行业高级职业顾问对记者说,其实,正因为企业在人才结构上会进行合理配置,高素质的人才对他们来说才更显得弥足珍贵。因此,从长远来说,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大学生们,将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不会因为这部法律造成大学生就业机会的减少。但是,如何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如何打消企业HR“请神容易送神难”的顾虑,则是大学生们需要更多思考的。我们一直在强调,大学生在应聘前要提高大自己的职业素质、经验和技能。在新法施行后,这些更会成为能否找到工作的决定性因素。

《劳动合同法》必读之毕业生版

在外行人看来,IT是高薪行业。IT人衣着光鲜、出入写字楼、玩的是高科技,岂不知背后是无休止的加班与高强度的脑力、体力劳动……

新法一出,企业在埋头学习的同时,也在研究变通之术,以便规避新法的约束。面对做着充分而专业准备的HR,咱们应届毕业生却还懵懂未知,相信有不少还并不知道新法颁布和实施,也不知道在应聘和工作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下面,小编就精挑细选了新法中的几个要点,请毕业生注意看哟。

1.新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这些内容是法定的并且无条件的,无论劳动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单位都应当主动将上述情况如实向劳动者说明。除此以外,对于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内部的各种劳动纪律、规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处罚制度以及企业内已经签订的集体合同等,用人单位都应当进行详细的说明。相反,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

2.新法增加了一些更加有利于保护应届毕业生利益的条款,比如说几乎每位毕业生都会遇到的有关试用期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规定意味着,今后用人单位不能再滥用试用期、使用应届毕业生这样的廉价劳动力了。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人才频道录入:Lily Lee    责任编辑:chenguang 
生物谷人才频道,更多精彩在首页,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 游客填写 ·注册用户
人才频道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推荐信息
推荐产品
最新资讯
处理 SSI 文件时出错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战略伙伴 | 友情链接 | 生意通 | 网站地图 | Bioon English
Copyright © 2001-2007 生物谷 bioon.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editor#bioon.com
网站备案:沪ICP备050229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