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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严格就业准入制度 允许毕业生合理流动 | |||||
| 作者:佚名 人才频道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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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尹鸿祝 吕诺)随着高校扩招,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212万,比今年增加67万。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近日联合部署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取消限制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规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据教育部有关人士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下发后,不少地方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但是,目前还有相当部分高校毕业生没有就业。从总体上看,一方面,目前高校毕业生还不能满足各行各业对各类高素质人员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在用人机制、供需结构、择业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结构性困难。 为进一步做好扩招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新增加的就业岗位,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要取消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以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允许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高校要尽快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以适应数量迅速增加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需要。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社会服务体系。 据悉,毕业生就业率今后将成为高校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社会需求不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地方、高校、专业,将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减少相应教育经费投入,甚者停止招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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