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 网站首页 | 生物 | 医学 | 药学 | 产业 | 健康 | 考试 | 实验 | 图库 | 科普 | 人才 | 服务 | 论坛 | 
您现在的位置: 生物谷 >> 人才 >> 人才前沿 >> 人才频道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我国将建立公开就业服务制度           ★★★ 【字体:
我国将建立公开就业服务制度
作者:佚名    人才频道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5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记者林红梅)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十五”期间,将加快建立和完善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网络,直接承担对街道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起公开就业服务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提出,“十五”期间,要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和社会办就业服务组织共同发展,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以及其他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偿服务项目。要完善服务手段,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形成一批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窗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职业培训,以及其他同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相关的服务和培训实体,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意见中要求“十五”期间,力争使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服务全部使用计算机,地级以上城市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场所建成局域网。积极发展互联网就业信息服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就业服务队伍,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完)


搜索信息

热门查询
职场 简历 面试 毕业生 招聘

·我要投简历
·查看最新招聘信息
·用博客建主页,写简历

 

人才频道录入: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 上一篇人才频道:

  • 下一篇人才频道: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五大防身
    如何闯过外企面试关
    怎样才能做出好简历冲过面试
    职工社保基金到底如何按基数
    合同过期后劳动关系解除的经
    工作必须随叫随到? “卖身合
    毕业即失业? 本科生求职路上
    年龄坎的因与果 IT人到35岁如
    职业生涯不会一帆风顺 如何冲
    招工欠规范 工伤索赔为何这样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