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之医药行业十大立场探讨
壹:“24号令”目光长远
观点重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称“24号令”),作为一项波及数千家药企和数万个药品品种的政策,它的实施,给不少企业在换装成本和品牌打造方面带来了压力。
但是,从长远来看,“24号令”对于原创药品等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新药是允许企业注册商品名的,这无疑与国际上品牌药与通用名药的管理惯例相契合,目的是引导企业和产业向更富有技术创新能力的方向发展。
所以,对企业而言,应从公众利益和产业大局出发去考虑自身发展,而不应过于强调包装成本。监管法规的不断完善,虽然会让一些企业在既得盈利模式上有所损失,但无疑能够规范不断成长的医药产业整体,企业自身也将从中获益。
事由回放:
2007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4号令”)正式施行。
“24号令”强制要求药品通用名称明显标注,限制商品名和商标的使用。将商品名的字体大小由“通用名称与商品名称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修订为“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使用字体的1/2”。此外,还增加了相关要求,如通用名称的位置: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贰:“二票制”赚了个名声?
观点重述:
“二票制”的本意是减少流通环节,以清除倒票、哄抬价格的商业公司。可是,“二票制”背后是一个处方药市场多年来形成的顽疾。这个顽疾不祛除,“二票制”即使实施了也是徒劳。
“二票制”的实施直接打乱了原有的销售模式。从代理商业公司的角度看,“二票制”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按招标办的意思:最好留下有配送职能的公司,不承担配送职能的公司都去掉。现在的问题在于“二票制”的规则只能把这些公司全部清除掉,而不能实现“去伪存真”。
“二票制”如果真的强制实施,可能会导致一个更不好的局面:一些打擦边球、违规操作的小企业直接将自然人的费用通过企业的财务运作“洗”出来,从而吸引众多自然人投奔过来,也给它带来市场;而此时,那些遵纪守法的大企业就又要吃亏了。
事由回放:
2007年8月,广东省卫生厅明确表示,2008年的药品阳光采购将严格实行“二票制”。消息一出,再次将业界从2006年下半年就开始的关于“二票制”的争论推向高潮。
所谓“二票制”,即生产企业给一级配送商供货,开具供货发票,一级配送商再供货给医院,开具供货发票,根据发票流向监督药品价格流通加价。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二票制”虽为广东首创,但实施难度较大,因为它动摇了相当一部分商业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不符合社会总成本下降的原则。
叁:环保,不只关中国药企的事
观点重述:
一个国家要改变过去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并从各个方面重视和解决制药工业的环保问题,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我们一再强调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但相对于“巨无霸”式的跨国企业,积弱的国内制药企业目前还难以投入巨资研发和采购世界一流的环保技术和设备。
如果说中国原料药企业的问题缘于国际制药工业产业的梯度转移。发达国家提高环保要求后,转而向发展中国家寻求原料供应,那么同时,发达国家也应该有能力和责任为原料生产产生的污水提供环保处理的技术和支持。
事由回放:
环保的话题在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热,中国的原料药产业在2007年感受到了空前的压力。2007年8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在年内制定出台,并将在2008年开始实施。该标准将成为医药企业新的准入门槛,随着环保门槛提高,相当一批污染严重、治理不力的企业将面临停产、关闭。
而在此前,已有数家国内知名的原料药生产企业被要求停产整顿。面临环保问题带来的停产、限产,不少企业开始选择转产;还有相当一部分原料药企业选择将工厂外迁。
业内人士表示,发达国家在对待原料药生产的治污问题上,有一系列完备的设施,但是这些设施价格非常昂贵,国内企业不可能承担得起。
肆:CRO不是救命稻草
观点重述:
CRO在当下显然受到了广泛的追捧,甚至被视为中国药业的救命稻草,但眼前的火爆并不意味着长期繁荣,而且实质上,这种热度对于长久的药物创新之途并无多大帮助。
国内真正从事新药开发的企业事实上并不多,而在这个本来就不庞大的群体中,相当一部分已投入了CRO的怀抱。但事实上,国内医药企业很难依靠这种简单的外包模式实现向研发创新的转变。对跨国企业而言,被外包出去的多是非核心业务,很难涉及真正的研发技术。
现在,更加严峻的问题已经出现:国内的CRO市场由于竞争者的增多,业务低端且同质化,价格战已经一触即发。如果国内CRO企业仅仅将目标定位于跨国巨头在研发领域的“加工车间”,无疑是自掘坟墓。
事由回放:
2007年8月9日,药明康德成功登陆纽约交易所,受到投资者追捧,一举成为今年在美表现最佳的前十个IPO之一。
药明康德的融资喜讯对目前国内的CRO市场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据了解,现在上海张江药谷聚集着大大小小30多家CRO,并初步形成了涵盖新药研发各阶段的外包服务链。上海起步后,北京紧随其后,并成为中国拥有CRO最多的城市——仅仅中关村就有至少40家CRO。同时,业内估计,目前全球整个CRO市场约有200亿美元,而到2010年,这个市场将达到300亿美元。
这些预测和正在发生着的事实,都使得CRO成为当下以及将来一段时间内中国医药产业的一大看点。
伍:央企整合不可挡
观点重述:
目前医药行业的央企资源正逐步向大而具有实力的医药集团集中,中生集团、远大集团、华润集团、诚通集团、国药集团等大型医药集团正承担着整合其他央企的重任,通过这个整合的过程,各种优质资产不断融合的结果将是有望成就一批世界级的医药企业集团。
医药行业央企所拥有的大量未上市资源,决定了相关上市公司未来资产注入的空间十分巨大,同样也注定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可能有翻天覆地的改善。
可以预计,在经历了3年多整合的摸索后,在一系列政策的配合下,未来医药行业央企整合的进度更将突飞猛进。显然,医药行业的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已是大势所趋。
事由回放:
在2007年1月举行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不仅把央企整合作为2007年的重点推进工作之一,同时也将2007年10月划定为央企整合的3年大限截止期,届时,没有做到行业前三名的央企将被国资委从大名单中抹去。
就2006年以来医药行业的整合动向可以看出,医药央企资源逐步向大医药集团集中。通过对华源系与三九的整合,华润将与国药集团、中生集团牢牢站稳医药细分行业排头兵的位置。
陆:青蒿素需大盘整
观点重述:
自2004年青蒿素市场启动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产业呈现急剧发展和扩张。在原料价格暴涨的同时,盲目扩大种植规模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不理性的扩张滋生了市场泡沫。缺乏合理的规范和规划引导,行业缺乏自律基础,致使产业发展效率低下,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农民利益受损,这是经历了2年市场大起大落的青蒿素产业的教训之一。
而从产业链的上、中、下游综合考量,我国的青蒿产业存在着原料种植盲目扩张、青蒿素提取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制剂企业难以进入国际主流采购渠道等多层面的问题;由此,整个青蒿产业的全盘调整与统筹已变得十分必要。
事由回放:
今年的青蒿素产业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一方面是WHO发布了对青蒿素单方药物的采购“禁令”,另一方面是2年来国内盲目扩产带来的产能积压。
而这一矛盾在诺华宣布2007年在中国的青蒿素采购量——55.5吨后全面激化。业内人士透露:“今年国内的青蒿素原料药产量在150吨到200吨之间,诺华基本上是国内企业的唯一买家,其收购量不足国内供应量的1/3。”
其后,18家四川和重庆的企业联合向诺华发出公开信,认为在其“鼓励”下,企业投产青蒿素原料生产,而如今因为没有定单而陷入生产困境。但诺华方面表示,没有和这18家公司签订协议。
眼下,四川地区大部分从事青蒿素提取的民营企业都陷入了困境,要么倒闭,要么选择转产。
柒:商业外资进驻获突破
观点重述:
医药商业外资的进入开始有了实质性的步伐。从物流方面的技术支持到资本的进入,外资的滲透正在逐步加快。一方面,在政策的推动下,商业走向集中的趋势很明显,医药商业的价值正在被重估;另一方面,外资对国内渠道的需求以及国内商业本身寻求资本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那些既有规模又有专业化水准的国内医药商业企业,必将成为外商争夺的重点。
毫无疑问,外资进入中国的医药商业,无非是为了借助国内企业的网络渠道,而对国内商业企业而言,则可能由此带来不同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方法。
事由回放:
2007年1月27日,广药与联合美华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组建合资公司,成为我国医药商业领域最大的合资案。联合美华将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方式取得广药50%的股权。
此后数月内,上海医药宣布,将与日本铃谦株式会社合资设立药品分销企业,该合资企业将在对上海医药旗下的上海沪中医药有限公司重组的基础上组建,双方各占50%股份。
从200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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