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市场扩容的判断或不如预期那么乐观
在举国期待之下,新医改方案渐露峥嵘。
受国务院委托,2007年12月2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医改报告。其中再度明确,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制度为主体,其他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此表述进一步表明,为基本医疗保险买单是政府“补需方”的核心。这使得一年来业内专家对新医改启动的“全民医保”系列政策拉动医药行业未来市场扩容的远景预测离现实越来越近。
目前的情况是,新农合已覆盖全国7.3亿农民,参合率达85.9%,到2008年底,“新农合”将基本覆盖到所有农村,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覆盖1.7亿城镇居民,2006年筹资额达到1747亿元。2007年下半年,全国79个城市已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预计到201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
医保政策全面推开意味着药品消费也将随之升级。2007年以来,业内对此流传的一个粗略的估算认为,随着政府投入的增加,新农合将带来市场新增支付能力约400亿元,社区医疗市场新增支付能力在500亿~2900亿元。如果按药品收入占50%的比例测算,则新农合的新增药品消费能力约200亿元,社区医疗市场的新增药品消费能力约250亿~1400亿元。
两厢合计,医疗市场新增支付能力约为900亿~3400亿元,由此,药品市场消费扩容约450亿~1700亿元。此外,医疗需求释放、就诊率提高可能带来药品市场增长规模约1000亿~4500亿元。这样,以2006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实现销售收入4700亿元计算,新医改所带来的医药市场的扩容规模将比之再增大一倍。
对未来市场增长预期的勾勒固然令人满怀信心,但不能忽视这是一种在理想情况下的推导。应该注意到,医改是医疗保障、医院体制、药品流通体制联动的改革,上述的估算是建立在医疗保障改革思路的基础之上,只静态地考虑了市场受政策影响的增量,却没有涉及到医院体制改革对于市场减量的影响。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医药市场的消费模式是建立在以药养医体制下的。在医药购销市场中,中间环节占据医院药品销售相当一部分份额,从而导致药价虚高;同时,医疗机构将药品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亦驱动促动了药品的非理性消费。也就是说,当前医院药品消费规模所体现的并非市场的真正需求,医院用药市场存在泡沫。而新的医改方案中,政府明确要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这意味着原有药品消费模式面临转型。
这种转变势必会影响到药品的消费。
首先便是取消以药养医对于市场泡沫的挤压。如果按照业内关于“医院用药至少存在40%左右的泡沫”的说法,叠加到上述药品消费能力扩容的数字上,那么药品消费因为药价虚高等因素虚增的泡沫就达数百亿元。随着政府增加对医疗机构的投入和药品流通体制的理顺,药品消费的这一部分必将逐步被压缩。
其次是用药结构的调整。目前,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病人自付的比例均在50%以上,考虑到低收入人群的价格承受能力,同一疾病的治疗药品中,中低价药品的需求将会提升。这对于药品市场的影响亦不可忽视。
因而从理论上来说,随着以药养医体制的逐步淡出,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用药需求释放尚无法量化的情况下,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中药品消费的比重应呈现下降趋势。因此,尽管可以肯定,中国药品市场增长是长期而持续的,但对于市场扩容的判断或不如上述预期那么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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