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汕头市药监部门获悉,汕头目前已经出台了整顿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单位包括,市、区(县)级医院,以及医院下设的各专科门诊、社区合作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以医疗器械给患者有偿使用的各类门诊、诊所。
重点品种则为:在用的大、中型治疗仪器设备、血管内支架和骨科内固定材料等重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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