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核着重信息披露:而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审核则检查承销费用,条款和安排是否公平。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审核是由其企业融资部按照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企业融资规则和程序守则进行。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审核,旨在通过监督上市公司与承销商之间的关系,确保承销商的费用、分销计划条款及安排公平合理,从而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承销费标准旨南,旨在防止承销商索取过多的费用,以确保上市公司从投资者支付的买价中收取公平的份额。承销费过多,可供上市公司用以顺利开展业务计划的发行实收金额就会减少。
为确保投资银行为其在承销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获得公平的报酬,而公司又不会因此付出过多的费用,企业融资规按照承销的类别把各种风险区别分类。
“确定承包”式承销所承担的风险比“尽力而为”式承销要大,因为投资银行必须动用本身的资金购入证券,从而拥有全部未售给社会公众的证券。至于“尽力而为”式承销,投资银行只需同意真诚尽力地代发行机构出售证券,不必事先动用资金购入证券。
投资银行在首次公开发售中所承担的风险和费用支出大于第二次发售时的风险和费用支出,因为投资大众并不了解有关公司,从而投资银行需要教育市场的程度远远超过第二次发行时的程度。
在考虑上述各种风险的同时,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按照规则所确定的公式评估各种形式的费用,包括现金和股票、购股权、认股权证及发行后投资银行服务合同等各种非现金形式。之后根据现金和非现金总额,以及根据规则是否有无不公平合理的安排,来决定费用的公平性。如果全国证券灰咨协会发觉建议中的费用和安排不公平或者不合理,公司和它的承销商必须磋商费用一事,修改不公平的安排,并修订招股说明书。
除非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已完成审核并出具意见书,对所议费用和安排表示“没有异议”,否则证券交易委员会不会宣布承销事项生效。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关于发行不同规模和种类股票时最高费用指南仍属保密,以确保各承销商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公司应多会晤几家承销商,以达成最有利的费用安排,费用安排可包括一切现金、证券、认股权、股务合同及顾问协议等。公司和承销商可在申请登记前,就预期中的费冒排的公平问题要求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提供指导意见。
公司应切记: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费用规则适同于承销商及“有关人士”。“有关人士”包括:统筹人和财务顾问。统筹人负责物色承销商,有时还物色销团的其他成员,而财务顾问则就财务报表、发行量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财务的事宜提供意见。根据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规则,支付给统筹人或财务顾问的费用算作总发行费用的一部分。公司在聘请统筹人和财务顾问时应采取谨慎态度,因为支付这些人士的报酬,将会减少准则规定下所剩余的总费用余额。公司支付统筹人或顾问费用后,可能难以吸引投资银行承办首次公开发行,因为余下的金额并不足以支付拟聘承销商贯常收取的费用。在某些情况下,所聘承销商无法提供成功的承销所需要的各种服务,公司只得满足于此,则无选择,所剩费用余额使公司无法聘请承销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