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将开展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
昨日,省、市药监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暂停销售和使用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经营疫苗,市民注射疫苗可到正规的卫生机构。
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开展一次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违规生产、经营疫苗行为和过期失效疫苗。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疫苗产品,应就地封存,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凡是《药品经营许可证》未加注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严格执行疫苗的准入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批准其开展疫苗经营业务。
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储存、运输中记录管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达不到经营条件和要求的应取消其疫苗经营资格。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接种疫苗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质量检查,使用单位要严格产品质量验收和登记制度,确保每批产品能追查到进货来源,不得重复使用。严禁质量不合格无菌注射器产品流入接种疫苗使用单位。
据了解,此次被通报的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分别是:050107、050104、050201、050301、0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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