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FDA明确白细胞回升系统等产品分类界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白细胞回升系统等产品的分类界定。
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白细胞回升系统、体腔热灌注治疗机(不含药)、桩核材料、血管拉栓管、脱敏剂、生长因子增强骨基质、伤口护理软膏、数控立体定位仪、静脉剥脱器。
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隧道器,牙科精密附着体,妇科、直肠科治疗椅(电控设备),牙龈干燥剂,氢氧化钙根管消毒糊剂,免散瞳数码眼底照相机,齿科膜片,PACSBROKER软件,医用培养瓶专用增菌液,儿童辅助诊疗软件,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空气压缩机,牙科手机用电动马达,比浊仪,无菌密封插头。
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的是:吸收试验Flex试剂盒、菌斑染色片、恢复液、牙科种植体手术用工具、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细胞保存/防腐液、比浊管、耳鼻喉科通用手术器械套装、呼吸肌训练器。
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是:清洗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扩大针测量尺和扩大针放置盒、医用杯、放射科信息系统、万向型手术床麻醉与监护管线固定架、儿童保健系列软件、血浆凝固仪清洗液、尼古丁电子雾化器、电动代步车、蛋白分析仪清洗剂、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检验科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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