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是具体的。所谓真理是具体的,是指正确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总是在具体的条件下和具体的范围内的一致,即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特定的对象、范围和条件。如果超出这些具体规定,真理就会变成谬误。据此,A为应选项。
真理是全面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把其中的某一原理孤立起来,把它加以绝对地夸大,就会转变成谬误。据此,B为应选项。
真理是一个过程。由于世界是无限的,客观事物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实践也处于变化、发展之中,因而真理也处于发展之中。绝对不变的永恒真理是没有的。据此,C为应选项。
真理具有普遍性。人们认识世界所获得的真理,在相应的范围内普遍适用。当然,在运用真理改造世界的时候,要注意普遍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
2. (1993,理,单选)真理的相对性应理解为
A. 真理与谬误之间没有确定的界限 B. 对同一对象不同的乃至对立的认识都是真理
C. 真理的标准是多重的 D. 真理有待扩展和深化
答案:D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真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任何真理,都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绝对真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有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其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每一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相对真理)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对世界的某些领域在一定范围内的正确反映,有待于扩展;其二,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对特定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一定层次上的近似的正确反映,有待于深化。
据此,D为应选项。
A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真理与错误存在着确定的界限。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的反映,错误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的反映。这一命题将真理与谬误混为一谈。
B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该命题所表述的是一种相对主义真理观,主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而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抹煞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辩证唯物主义所主张的真理具有相对性的观点同相对主义真理观的区别在于,前者在承认真理相对性的同时还承认真理的绝对性,亦即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后者则把真理的相对性夸大,否认了真理的绝对性、客观性。
C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真理的标准并非多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当然,实践标准既具有绝对性,也具有相对性。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是真理的相对性在检验标准上的表现。
第四节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思维方法的本质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
(1)思维方法的本质
思维方法的本质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
(2)辩证思维的实质
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
(3)坚持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意义
只有坚持辩证思维方法,才能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在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时,必须要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等方法。另外,坚持辩证思维方法对于建立科学体系,指导社会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4)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宇宙中客观存在的普遍联系、变化发展及其辩证规律,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辩证性质;所谓主观辩证法,是指辩证的思维,即人的思维对世界的辩证性质的认识。
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内容,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1)归纳与演绎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推导出一般结论的思维方法,是思维从个别到一般的过程;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推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