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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部分问题答疑
问:水针、粉针和静滴剂型转换按新药报批,还是按补充申请报批?是否需临床研究?是否要新药证书? 问:普通片改为缓释、控释剂,其药量不变时,可否免做动物药代动力学,只进行临床药代动力学? 问:已按化学药品受理,但尚未批准临床研究的动物组织提取物是否要退回,按生物制品的要求申报? 问:基因工程激素和酶抑制剂是按生物制品报批,还是按化学药品申报? 问:已上市药品可否同时申报改变剂型、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该种情况如何填写新药类别? 问:国内外资企业可否购买国外母公司已批准上市但尚未在我国注册的喷雾剂的喷雾器具和药粉在国内组装、申报新药如进口注册进口器具和药粉组成喷雾剂,如何申报?报生产,还是进口分装,批准后有无生产期限? 问:进口了某一个品种的制剂,但是没有进口原料药,国内如何中请该品种的原料药和制剂? 问:药品安全性试验试验室没有GLP认证证书.现场考核符合条件,其试验资料是否认可? |
问:药品试行标准转正的申报资料要求与原“新药审批管理办法”、”新生物制品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一样? 问:新药报批,进口药注册申请,外文资料中文译本是全译还是摘要? 问:没有公开发表,具有合法来源的外文资料可否作为申报资料? 问:原试行标准转正期已过的药品和将到转正期的药品可否申请延长转正要求? 问:复方制剂中的组份可否允许含有未批准上市的药物? 问:进口药品的标准是否有试行期? 问:由植物提取的单体化合物,按中药要求的纯度申报化学药品可行否? 问:同时申报原料药和制剂,二者都必须进行现场考核和抽样检验吗? 问:一个品种在新药的监测期内,已有同品种进口,国内的申请人是否可以仿制该品种? 问:制剂已批准上市的生产厂家申请原料药批准文号或进口注册证如何申报? 问:非制剂生产厂家申报已有国家标准制剂的原料药生产,需自己做制剂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资料吗?原抖药需有“使用说明书”吗? 问;原料药生产厂可将粉剂加工成颗粒售予制剂厂制成胶囊制剂吗? 问:处方中的捕料是全部写出,还是只写主要的,需有来源证明吗? 问:改变处方中的辅料品种、含量、来源如何申报? 问:“糖衣片”改为“薄膜衣片”如何申报? 问:已上市小水针改为注射剂可否只做人体生物利用度而不做临床研究? 问:申报生产样品的加速稳定性试验,可否依据相应公式计算暂定药品的有效期?依据申报临床研究的小样稳定性试验结果制定上市产品的有效期可以吗? 问:临床研究批准后可允许修改处方?改变剂型?增加适应症?改变临床研究单位? |
问:临床研究时照组病例数如何设定? Ⅲ期可否不做对照研究? 问:一药可否同时报多个适应症? 问:中报多个适应症的药品,如用药途径一致,l期临床可否共用?Ⅱ、Ⅲ期临床病例数可否减少,有何具体规定? 问:临床研究者手册的基本内容有无统一要求? 问:人体生物利用度研究也需要“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合审查批件”等资料吗? 问:质量标准不变,申报生产产品工艺不同于临床用药生产工艺,是否需另行申报生产工艺的改变? 问:上市前样品(包括申报生产样品)包材自制,上市产品包装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3号的规定印刷,是否可行? 问:已上市药品,用药剂量和用药周期的改变是按修改使用说明书补充申请吗? 问:新建企业、新建车间在CMP认证前,在本车间连续生产的3批产品申报生产,获得药品批准丈号,该3批产品可否上市销售?(车间如期获得GMP认证) 问:化学药品(或中药)GMP认证车间可用于生产同剂型的中药(或化学药品)吗? 问:科研单位独立申报新药是否允许?否则就不存在获得”新药证书”后的新药技术转让了? 问:属于快速审批品种的进口注册药品可以加快审批吗? 问:加快审批的药品,申报者需提出加快要求吗? 问:加快审批药品,申报资料可否减少? 问:为什么不给首家在中国注册上市进口药品监测期?是否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 问:先后接受申报的同品种新药批准生产后均可给新药监测期,其监测期是同时结束,还是先后结束? 问:获得新药监测期前已妊受理的进口注册药品,国产新药获得监测期后是否继续进行审批?是否给进口药品注册证.监测期内可否进口? 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未披露信息予以保护,其它厂家申报保密的资料,信息如何保护?他家窃用可否追究侵权责任? 问:药用辅料如何注册审批? 问:现行《中国药典》未收载的、旧版《中国药典》已有品种,国家无明文废止,可否接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报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