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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委要求两品种报送药品检验所复核统一标准

2007-10-30 9:31:13 信息来源: 生物谷 
  •   药典委要求两品种报送药品检验所复核统一标准

1024,《关于血塞通分散片报送云南省药品检验所复核统一标准的通知》(药典业中函〔2007158号)、《关于血府逐瘀颗粒报送天津市药品检验所复核统一标准的通知》(药典业中函〔2007159号)。

国家药典委员会已接到血塞通分散片、血府逐瘀颗粒品种的标准转正申报材料,经查以上两品种均为多家企业生产的产品,鉴于不同企业报送的转正标准有一定的差异,请将三批样品和申报资料于20071231分别寄送云南省药品检验所、天津市药品检验所,请药品检验所对标准进行统一与复核,并提出修订的血塞通分散片、血府逐瘀颗粒质量标准,连同附有阴性的薄层色谱照片、图谱和复核意见一并报送国家药典会。

请尚未报送转正资料的生产企业不管转正是否到期的将转正资料提前报送国家药典委员会,同时将三批样品和资料一并寄送云南省、天津市药品检验所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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