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3—24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有关专家在山东省济南市,采用实地查看和会议讨论的形式,对山东省林科院申请的“转BADH基因的苜蓿田间试验”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认为该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等级为Ⅰ级。经审查,符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试验方案进行,并做好转基因植株的编号、登记、监测、档案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05年2月20日至2008年2月19日。
2005年5月12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的部分专家在北京,采用会议讨论的形式,对北京林业大学申请的“转AhDREB1基因白杨杂种三倍体(401)中间试验”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认为该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等级为Ⅰ级。经审查,符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试验方案进行,并做好转基因植株的编号、登记、监测、档案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05年4月21日至2008年4月20日。
2005年3月24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有关专家在北京,采用会议讨论的形式,对中国林科院申请的“转抗性基因银中杨中间试验”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认为该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等级为Ⅰ级。经审查,符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试验方案进行,并做好转基因植株的编号、登记、监测、档案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05年4月21日至2008年4月20日。
2004年6月,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有关专家在宁夏银川市,采用实地查看和会议讨论的形式,对宁夏农林科学院申请的“转抗鞘翅目昆虫Cry3A基因银河杨中间试验”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认为该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等级为Ⅰ级。经审查,符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试验方案进行,并做好转基因植株的编号、登记、监测、档案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05年2005年2月20日至2008年2月19日。
2005年3月24日,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组织林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委员会有关专家在北京,采用会议讨论的形式,对中国林科院申请的“多基因共转化库安托中间试验”进行了安全性评价,认为该遗传工程体的安全性等级为Ⅰ级。经审查,符合《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林业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试验方案进行,并做好转基因植株的编号、登记、监测、档案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该许可的有效期自2005年4月21日至2008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