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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经 六

病之水,後者病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
(刺痈疽)。
五十四。
(藏身有本部)。
灵枢寒热病篇○五藏在内而要害系於外者有五部如下文。
(伏兔一)。
在膝上六寸起肉间足阳明胃经之要害也。
腓二,腓者侶也,即小腿肚也,足大阳少阴及三焦下腧之所系者,○腓,音肥,侶,音篆。
(背三)。
中行督剎旁四行足太阳经,皆藏气所系之要害也。
(五藏之腧四)。
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肾俞,五藏之所系也。
(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
项中为督剎阳维之会,统诸阳之纲领也,凡上五部皆要会所,忌生痈疽,生者多死。
(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刺痈疽者法当取汗,则邪从汗散而痈自愈,然必察其始病之经,而有先後也,○此节义当与刺熟篇叁看,详疾病类四十四。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臂太阴肺经也,足阳明胃经也,按热病篇曰,剎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太都太白,写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阴经之荣腧也,此言臂太阴者,即鱼际太渊二穴然则足阳明者,亦当取之荣腧,则内庭陷谷是也详义见本类前四十。
(故取阴阴而汗出甚者,止之於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於阴)。
补太阴而汗出甚者阴之胜也,当补阳明可以止之写太阴而汗出甚者阳之胜也,当写阳明,可以止之,盖以阴阳平而,汗自止也,取阳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巳中病,即当去 若中而不去,则精气反泄,故病必益甚而框羸也, 未中病,自当留 ,若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巳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此节与九 十二原篇同,见後六十,○ ,音匡。
(○鼠俈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素问骨空论○鼠俈瘰倁也,寒府在附膝外解营,谓在膝下外辅骨之骨解间也,凡寒气自下而上者,必聚於膝是以膝膑最寒,故名寒府,营,窟也当是足少阳经之阳关穴,盖鼠俈在颈腋之间病由肝胆,故当取此以治之,○俈,音漏。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仗之跪)。
拜则骨节显,故可以取膝穴,跪则深隙见,故可以取足心穴。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
素问长刺节谕○腐肿内腐外肿也,大为阳毒其患浅,小为阴毒其患深,故当察其小大而分深浅也。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 为故止)。
痈大患浅,但多泄其血则毒可去,痈小患深,必端内其 而深取之也,为故止,言以此为则,而刺痈之法尽矣。
(冬月少 非痈疽之谓)素问通评虚实论○五十五。
(帝曰,春亟治经络,夏亟治经俞,秋亟治六府,冬则闭塞闭,塞者,用药而少 石也)。亟,急也,凡用 取病者春宜治各经之络穴,夏宜治各经之俞穴,秋气未深,宜治六府阳经之穴,冬寒阳气闭塞,剎不易行,故当用药而少施 石,此用 之大法也,○亟,音棘,塞,入声。
(所谓少 石者非痈疽之谓也,痈疽不得顷时回)。
冬月气剎闭塞,宜少 石者,乃指他病而言,非谓痈疽亦然也,盖痈疽毒盛,不泄於外,必攻於,内故虽冬月,亦急宜 石写之丕得顷时回者,谓丕可使顷刻内回也,内回毒气攻藏害不小矣。
(痈不知所按之不应手,乍来户乍,刺手太阴傍三肴与缨剎各二)。
痈疽巳生未知的所,故按之不应手也乍来乍巳,痛无定处也,刺手太阴旁者,太阴之剎,自腋下出中府中,府之旁,乃足阳明气户库房之次,刺瘢曰 ,三 ,三刺也,缨剎缨两旁之剎,亦足阳明项中水突气合等穴。
(掖痈大热刺足少阳五,刺而热不止,刺手心主三,刺手太阴经络者,大骨之会各三)。刺足少阳五者,少阳近掖之穴,则渊腋卍筋也,刺手心主三者,天池在腋下也刺手太阴络者,列缺也,大骨之会各三者谓肩後骨解中,手太阳肩贞穴也。
(暴痈筋 ,随分而痛,魄汗于尽,胞气不足,治在经俞)。
,缩也,随分而痛随各经之分也,魄汗,阴汗也,胞气不足,水道不利也,治在经俞,随痈所在,以治各经之俞穴,如手太阴久俞太渊之类是也,○ ,音软。
(贵贱逆顺)。
灵枢根结篇○五十六
(黄帝曰,逆顺五体者,言人骨节之小大,肉之坚脆,皮之厚薄,血之清浊,气之滑涩剎之长短,血之多少,经络之数,余巳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软弱,血气 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之乎)。
五体者,五形之人也,故其骨节皮肉血气经剎,禀有不齐,刺治亦异,所以有逆顺之变,至於贵贱之间,尤有不同,故欲辨其详也,○脆,音翠, ,音飘急也,悍,音旱。
(岐伯 曰,膏梁菽藿之味,何可同也)。
膏,脂肥也,梁粟类谷之良者也,菽,豆也,藿,豆叶也,贵者之用膏梁,贱者之用菽藿,食味有厚薄,禀质所以不同也。
(气滑即出疾,气涩则出迟,气悍则 小而入浅,气涩则 大而入深,深欲留,浅则欲疾)。气滑者易行,故出宜疾,气涩者难致,故出宜迟,气者来必勇,利故 宜小而入宜浅,气涩者至必艰迟,故 宜大而入宜深,所以宜深则欲留,宜浅者则欲疾也。
(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此皆因气 悍滑利也)。
布衣气涩,故宜深宜留,大人气滑,故宜微宜徐,盖贵人之气, 悍滑利,有异於布衣之士耳。
(黄帝曰,形气之逆顺奈何,岐伯曰,形气不足病气有馀,是邪胜也,急写之)。
貌虽不足而神气病气皆有馀,此外似虚而内则实,邪气胜也,当急写之。
形气有馀,病气不足,则实,邪气胜也,当急写之。
(形气有馀,病气不足急补之)。
形虽壮伟,而病气神气则不足,此外似实而内则虚,止气衰也,当急补之。
(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 灭,壮者不复矣)。阳主外,阴主内,若形气病气俱不足,此表 阴阳俱虚也,最不可刺,若再之,是重虚其虚,而血气尽,筋髓枯,老者益竭,故致 灭,壮者必衰,故不能复其元矣。
(形气有馀,病气有馀,此谓阴阳俱有馀也,急写其邪,调其虚实)。
形气病气俱有馀,邪之实心,故当急写,既当急写,其实无疑,何以调其虚实,盖未刺之,前防其假实,既刺之後防其骤虚,故宜调之也。
(故曰,有馀者,写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
凡用 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故曰虚实之要,九 为最妙,写之时,此 为之,又曰虚则实之音,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者,气口盛而当写之也,此用 之大法,似乎诸虚可补矣,何上文云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宝命全形论曰,人有虚实,五虚勿近,五实勿远,五阅五使篇曰,血气有馀,肌肉坚致,故可苦以 ,奇病论曰,所谓无损不足者,身羸瘦无用 石也,本神篇曰,是故用 者,察观病人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五者以伤, 不可以治之也,小 解曰,取五剎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 尽大写其诸阴之剎也,剎度篇曰,盛者写之,虚者饮药以补之,邪气藏府病形篇曰,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 而调以甘药也,诸如此者,又皆言虚不宜 也,及详考本经诸篇,凡所言应刺之疾,必皆邪留经络,或气逆藏府,大抵皆治实证,此 之利於写,不利於补也明矣,然则诸言不足者补之,又何为其然也,盖人身血气之往来,经络之流贯,或补阴可以配阳,或固此可以攻彼,不过欲所谓补写也,设有不明本未未解补虚之意,而凡营卫之亏损,形容之羸瘦,一切精虚气竭等证,概欲用 调补,反伤真元,未有不立败者也,故曰 有写而无补,於此诸篇之论可知矣,凡用 者,不可不明此 家大义。
(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抟)。
补写反施,乃为之逆,不知逆顺,则真气与邪气相抟,病必甚也。
(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剎,阴阳相错)。
益其有馀,故病如此。
(虚而写之,则经剎空虚,血气竭枯,肠胃偢鳣,皮肤薄着,毛腠夭 ,予之死其)。损其不足,故病如,此偞癆畏怯也,辟,邪僻不正也,薄着,瘦而涩也,夭,短折也,予,与同,○偞癆丑涉切,辟,僻同, ,焦同。
(故曰用 之要,在於知调阴与阳,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剎,下工绝气危生,故曰下工不可不慎也。)。上工知阴阳虚实,故能平不平之气,中工无的确之见,故每多淆乱经剎,下工以假作真,以非作是,故绝人之气危人之生也。
(必审五藏化之病,五剎之应,经络之实虚,皮之柔 ,而後取之也)。
五剎,五藏之剎应也。
(刺有大约须明逆顺)。
灵枢逆顺篇全○五十七
(黄帝问於伯高曰,余闻气有逆顺,剎有盛衰,刺有大约,可得闻乎,伯高曰,气之逆顺者,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也)。人与天地相叁,与曰月相应,其阴阳升降盛衰之气,当其位而和者为顺,不当其位而乖垂者为逆。
(剎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馀不足也)。
剎之盛衰者,以有力无力言,故可以候血气之虚实。
(刺之大约者,必明知病之可刺,与其未可刺,与其巳不,可刺也)。
三刺义具如下文,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以其实邪在经也,如剎度篇所谓盛者写之,虚者饮药以补之是也,与其未可刺者,谓有所避忌也,如终始篇所谓新内新劳,巳饱巳饥,大惊大恐者勿刺,及八正神明论所谓天忌,五禁篇所谓五禁之类皆是也,与其巳丕可刺者,言败坏无及也,如本神篇所谓五者巳伤, 不可以治之也,凡此三者皆本节切近之义。
(黄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曰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
逢逢之气盛,堂堂之阵整,无迎无击,避其锐也,○逢,音蓬。
(刺法曰,无刺 之热,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浑浑之剎,无刺病与剎相逆者)。
热之甚也,漉漉,汗之多也,浑浑,虚实未辨也,病与剎相逆,形证阴阳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 郝贵二音, ,音鹿。
(黄帝曰,候其可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巳衰者也)。未生者,治其几也,未盛者,治其萌也,巳衰者,知其有隙可乘也,是皆可刺者也。
(下工刺其方袭者也,与其形之盛者也,与其病之与剎相逆者也)。
刺其方袭者不避来锐也,与其形之盛者,见其外不知其内也,病之与剎相逆者,逆有微甚,微逆者防有所伤,未可刺也,甚逆者,阴阳相离,形气相失,巳不可刺也,医不达此而强刺之,未有不偾事者矣,故曰下工。
(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刺其巳衰,事必大昌)。
盛邪当写,何惧毁伤,正恐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攻邪未去,正气先夺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病既巳衰,可无刺矣,不知邪气似平,病本方固,乘势拨之,易为力也,故曰刺其巳衰,事必大昌。
(故曰,上工治未病,不治巳病此之谓也)。
此与四气调神谕同,见摄生类七。
(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九宜)。
灵枢五禁篇全○五十八
(黄帝问於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写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写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剎相逆,命曰五逆,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 之论,是谓九宜)。补之过度,资其邪气,写之过度,竭其正气,是五过也,九宜义见本类前第四,馀如下文。
(黄帝曰,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曰自乘,无刺头,无发蒙於耳内,丙丁曰自乘,无振埃於肩喉廉泉,戊巳曰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写水,庚辛曰自乘,无刺关节於股膝,壬癸曰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天干之合人身者,甲乙应头,丙丁应肩喉,戊己及四季应腹与四支,庚辛应关节股膝,壬癸应足胫,曰自乘者言其曰之所直也,皆不可刺,是谓五禁,发蒙振埃义见本类前三十二。
(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巳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後,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夺,也,大泄之後,是四夺也,新产血之後,是枥夺也,此皆不可写)。此五夺者,皆元气之大虚者也若再写之,必置於殆,不惟用 ,用药亦然。
(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剎静,汗巳出剎盛躁,是一逆也,病泄剎洪大,是二逆也,着痹不移,侼肉破,身热,剎偏绝,是三逆也,淫而痔形,身热,色夭然白,及後下血 ,血 笃重,是谓四逆也,寒热夺形,剎坚抟,是谓五逆也)。热病剎静,阳证得阴剎也,汗巳宜静,而反洪大者,孤阳邪胜也,着痹破侼身热而剎偏绝者,元有所脱也,淫而夺形,身热下血 者,精血去而亡阴发热也,寒热夺形而剎坚抟者,脾阴大伤而真藏见也,凡此五逆者,皆阴虚之病,故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侼,渠久切, ,普杯切。
( 分三气失宜为害)。
五十九。
(夫气之在剎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 陷剎则邪气出, 中剎则浊气出, 大深则邪气反沈,病益)。灵枢九 十二原篇○邪气在上者,贼风邪气也,浊气在中者,水谷之气也,清气在下者,寒湿之气也,陷剎诸义,具如下文,但缺取清气在下之义,或有所失。
(故曰,皮肉筋剎,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
经络疾病,各有所处,九 各不同形,故其任用亦各有所宜也。
(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馀,是谓甚病,病益甚)。
无实者,无实实也,无虚者,无虚虚也,反而为之,不惟不治病,适所以增病。
(取五剎者死,取三剎者 ,夺阴者死,夺阳者狂, 害毕矣)。
五剎三剎,义如下文,○ ,音匡,衰残也。
(○小 解曰,夫气之在剎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
此释上文之义也,伤於风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风寒邪之中人,其气必高而在上。
(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人於胃,其精气上注於肺,浊溜於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於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水谷入胃,其清者化气,上归於肺,是为精气,若寒温失宜,饮食过度,不能运化,必留滞肠胃之间而为病,此浊气在中也。
(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
伤於湿者,下先受之,故凡清湿地气之中人,必在下而从足。
(始 陷剎则邪气出者,取之上)。
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剎,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
( 中剎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
阳明合穴,足三里也,刺之可以清肠胃,故能取浊气之在中者。
( 大深则邪气反沈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沈也)。反沈,病益深也。
(皮肉筋剎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
皮肉筋剎,各有浅深,各有所主,以应四时之气也。
(取五剎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 尽大写其诸阴之剎也)。
五剎者,五藏五输也,病在中气不足,而复尽写其诸阴之剎,故必死。
(取三阳之剎者,唯言尽写三阳之气,令病人 然不复也)。
手足各有三阳,六府剎也,六府有六输,若不知虚实而尽写之,令人 然羸败,形气不可复也。
(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
夺阴者死,夺藏气也,尺之五里,尺泽後之五里也,手阳明经穴,禁刺者也,详见後六十一。
(夺阳者狂,正言也)。
正言,即如上文取三阳之谓。
(用 先诊反治为害)。
六十。
(凡将用 ,必先诊剎,视气之刻易,乃可以治也)。
灵枢九 十二原篇○病之虚实,不易识也,必察於剎,乃可知之,故凡将用 ,必先诊剎,察知重轻,方可施治,否未则未有不僄而杀人者矣。
(五藏之气,巳绝於内,而用 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
藏气巳绝於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阴竭必死,死则静也。
(治之者卍反其气,取腋与膺)。
腋与膺皆藏剎所出气绝於内而复取之,则致气於外而阴愈竭矣。
(五藏之气,巳绝於外,而用 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
藏气巳绝於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厥必死,死必躁也。
(治之者反取四未)。
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绝於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疡)。害中而不去,去 大迟也,不中而去,去 太蚤也,均足为害,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此云害中者误也,详见前五十四。
(○小 解曰,所谓五藏之气,巳绝於内者,剎口气内绝不至)。
此释上文之义也,剎口浮虚,按之则无,是谓内绝不至,藏气之虚也。
(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 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外者阳之分,阴气既虚,复留 於外以致阳,则阴愈虚而气竭於,内无气以动,故其死也静。
(所谓五藏之气巳绝於外者,剎口气外绝不至)。
剎口沈微,轻取则无,是谓外绝不至,阳之虚也。
(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 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馀,故躁)。阳气既虚,复留 四末以致阴气,则阳气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阳并於阴,则阴气有馀,故其死也躁。
(勿迎五里能杀生人)。
六十一。
(黄帝曰,余以小 为细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於天,下合之於地,中合之於人,余以为过 之意矣,愿闻其故)。灵枢玉版篇○过 之意,谓其言之若过也。
(岐伯曰,何物大於天乎,夫大於 者,惟五兵者焉,五兵者,死之备也,非生之具,且夫人者,夭地之镇也,其不可不叁,乎夫治民者,亦唯 焉,夫 之与五兵,其孰小乎)。五兵,即五刃,刀剑矛戟矢也,五兵虽大,但备杀戮之用,置之死者也,小 虽小,能疗万民之病,保其生者也,夫天地之间,唯人最重,故为天地之镇,而治人之 ,则又唯 最先,盖 之为用,从阳则上合乎天,从阴则下合乎地,从中则变化其间而动合乎人,此 道之所以合乎三才,功非小补,较之五兵,其孰大孰小为可知矣。
(○黄帝曰,夫子之言 甚骏,以配天地,上数天文,下度,地纪,内别五藏,外次六府,经剎二十八会,尽有周纪,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同前篇○骏,大也,二十八会者,手足十二经左右共二十四剎,加以任督两 ,共二十八也。
(岐伯曰,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也,黄帝曰,余闻之则为不仁然愿闻其道,弗行於人,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剑之可以杀人,如饮酒使人醉也,虽勿诊,犹可知矣)。言不善用 者,徒能杀人,不能起死者,正如以刀剑加人则死,以酒饮人则醉,此理之必然,自不待诊而可知者也。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藏六府之大络也,迎而夺之而巳矣)。人受气於谷,谷气自外而入所以养胃气也,胃气由中而发所以行谷气也,二者相依,所归则一,故水谷入胃,化气化血以行於经隧之中,是经隧为五藏六府之大络也,若迎而夺之,则血气尽而胃气竭矣,○隧,音遂。
(黄帝曰,上下有数乎,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巳,五往而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输矣,此所谓夺其天气者也)。上下,问手足经也,五里,手阳明经穴,此节指手五里,即经隧之要害,若迎而夺之,则藏气败绝,必致中道而止,且一藏之气,大约五至而巳, 凡五往以迎之,则一藏之气巳尽,若夺至二十五至,则五藏之输气皆竭,乃杀生人,此所谓夺其天真之气也,气穴论曰,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十,即此之谓。
(非能绝其命而倾其寿者也)。
不知刺禁,所以杀人, 非绝人之命,倾人之寿者也。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 门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於堂上)。门,即生气通天等论所谓气门之门也, 门而刺,言犹浅也,浅者害迟,故死於家中,入门而刺,言其深也,深则害速,故死於堂上。
(黄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请着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後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玉版义详剎色类十。
(○阴尺动剎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灵枢本输篇○阴尺动剎,言阴气之所在也,小 解曰,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义即此,五里五输之禁,详如上文。
(得气失气在十二禁)。
灵枢终始篇○六十二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剎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病少气而形肉未脱,其剎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气虚於内,邪实於经也,当缪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络,其用轻浅,则精气饮散者可收,邪气之聚者可散也。
(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母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 )。言刺此者,须必清必静,聚精会神,详察秋毫,令志在 ,庶於虚实疑似之间,方保无误也。
(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
用 之道,所重在气,上文言少气者,气之虚也,以气虚邪实之病而欲用 ,故宜浅而留之,贵从缓也,微而浮之,惧伤内也,但欲从容以移其神耳,候其真气巳至,乃止 也。
(○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既刺之後,尤当戒慎,男子忌内,女子忌外,忌外者,坚拒勿出,忌内者,谨守勿内,则其邪气必去,正气必复,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巳醉勿刺,巳刺勿醉,○新怒勿刺,巳刺勿怒,○新劳勿刺,巳刺勿劳,○巳饱勿刺,巳刺勿饱,○巳饥勿刺,巳刺勿饥,○巳渴勿刺,巳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以上连男内女外共为十二禁。
(凡此十二禁者,其剎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於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 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 ,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淫 ,荡散也,不知所禁,妄为刺之,则阴阳错乱,真气消亡,人是谓失气也,○ ,音逸。
(刺禁)。
六十三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
素问刺要论全。
(岐伯对曰,病有浮沈,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应浅不浅,应深不深,皆过其道也。
(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
过於深则伤气於内,失於浅则致气於外,故为壅肿而邪反从之。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藏後生大病)。
贼,害也,动,伤动也後生大病,详如下文。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剎者,有在筋者有骨者,有在髓者)。此详言内外之叉深,以见用 者当各有所取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 然寒栗)。
刺毫毛腠理者,最浅者也,皮则稍深矣,皮为肺之合,皮伤则内动於肺,肺应秋,故秋温疟, 然,寒栗也,○ ,音素。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曰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皮在外,肉在内,肉为脾之合,肉伤则内动於脾,脾土寄王於四季之未各一十八日,共为七十二日,脾气既伤,不能运化,故於辰戌丑未之月,当病胀烦不嗜食也。
(刺肉无伤剎,剎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剎在肉中,为心之合,伤则内动於心,心王於夏,外气伤故夏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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